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河北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文件示范文本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发展改革委(局),张家口市能源局,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:
为深入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工作的有关要求,构建规范高效、公平竞争、充分开放的市场开发环境,结合我省实际,我委研究制定了《河北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文件示范文本(试行)》,现印发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《关于实行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通知》(冀发改能源〔2026〕167号)与本文件不符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附件:河北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文件示范文本(试行)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6年3月13日